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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糖量測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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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yī)生
安徽醫(y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 羅莉 主任醫(yī)師

糖耐量標準的測試通常是在進食75g葡萄糖之前留取空腹血,此時空腹血漿葡萄糖水平建議小于6.1mmol/L。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是血糖≥7.0mmol/L,如果在6.1-7.0mmol/L稱為空腹糖調節(jié)受損。患者進食75g葡萄糖粉以后,通常會分別留取0.5小時、1小時、2小時和3小時的血漿標本。如果2小時糖負荷以后血漿葡萄糖≥11.1mmol/L,也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但是如果介于7.8-11.1mmol/L要考慮為糖耐量異常,如果血糖<7.8mmol/L則正常。另外,還要注意特殊人群,如妊娠期婦女,如果空腹血漿葡萄糖水平≥5.1mmol/L,1小時糖負荷以后血漿葡萄糖水平≥10.0mmol/L,2小時血漿葡萄糖水平≥8.5mmol/L,只要滿足以上一點即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如果是正常人群或者妊娠期間發(fā)現(xiàn)血糖水平升高,糖量試驗檢查結果異常,這時不要過度擔心,可以通過生活方式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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