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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激性心肌病的診斷標準
- 應激性心肌病的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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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yī)生

應激性心肌病診斷標準,在臨床一直存在爭議?,F(xiàn)在較公認的診斷標準由2004年美國梅奧醫(yī)學中心所發(fā)布,又在2008年進行更新,該標準主要包含四方面內容:
1、短暫發(fā)生在左心室中部的運動減弱、運動消失、運動異常,應注意是短暫發(fā)生,因為在診斷應激性心肌病時,需要和冠心病、心肌缺血進行鑒別診斷。若是因為冠心病導致的心肌運動異常,會一直存在不適癥狀,而應激性心肌病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后可以恢復。病變范圍累及或不累及心尖部位,常有應激發(fā)作因素;
2、通過冠脈造影確定沒有相應階段心肌缺血發(fā)生,也應和冠心病進行鑒別,左心室中部病變累及范圍往往超過單支血管病變所引起的相應性心肌病變。因為冠心病是某一根血管產生狹窄,繼而產生的缺血范圍有固定累及范圍,但應激性心肌病累及范圍往往和血管分布的范圍并不一致;
3、新近發(fā)生心電圖改變,包括ST段抬高、T波異常,或者心肌酶升高;
4、排除其它因素導致的心肌運動異常,如嗜鉻細胞瘤、心肌淀粉樣變等全身性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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